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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一检察官13年办案1846件 累倒在工作岗位上

  • 时间:2013-07-05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一个普通的检察官,在13年的时间里,办理了1846件铁案,年平均办案量142件。

        这是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检察官邹建华的生前事迹。2013年4月1日,邹建华在加班过程中,突发疾病,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辞世。

        一年办理214件案子

        邹建华,男,土家族人,1959年生于贵州。1989年,邹建华调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工作。之后10年,他大部分时间做政工工作。1999年,检察院双向选岗,时年40岁的邹建华主动要求到工作最忙、节奏最快的侦查监督科工作。

        侦查监督科的工作主要是对警方的逮捕行动提供逮捕意见,而这个意见需要从警方的卷宗以及对嫌疑人的问讯中得出结论,时间只有7天,超过7天,就是非法羁押。7天办案时间去掉2天周末,而且通常是多个案子一起办,即便对一个熟练的检察官来说,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7月5日,时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的龚绍红向记者回忆,当时他持反对意见。龚少红说,侦查监督科每年要办2000个左右的案子,工作强度大,而邹建华已不再年轻,怕他适应不了。此外,邹建华一直在政治处工作,没有任何办案经验,也非科班出身,理论和实践经验都缺乏,担心他无法胜任。

        但邹建华的表现让他吃惊。刚进入侦查监督科工作的邹建华利用一切时间来“充电”。身上随时带着工具书,自己购买《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书籍,抽空学习。不懂了问有经验的同事,理解不了的记录下来总结方法。1999年,邹建华仅办理了10多件案子。2000年,邹建华办理了214件案子。

        官渡区检察院检察长傅轶迅介绍,214件案子,相当于一些地方检察院一年的案件总量。一年365天,除去节假日,基本上是一天一案件。半路出家的邹建华,如果不是每天超负荷运转,根本办不完。

        铁面执法关爱弱势群体

        执法严格是邹建华在办案时的标签。“办案一定要认真细致,坚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这是邹建华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案件时,不但要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对是否批准逮捕作出决定,还要审查侦查程序是否合法,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就在他突发疾病的前几天,邹建华在办理未成年人彭某某抢劫一案时,经过细致审查,发现侦查机关在讯问彭某某时,有两次没有依法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到场。对此,邹建华毫不留情面,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

        邹建华铁面办案的同时,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也让同事记忆深刻。

        侦查监督科科长朱坤回忆,有4名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因疏于管教,聚集在学校门口抢钱,被公安机关刑拘。邹建华在提讯发现,他们悔罪态度较好,有帮教条件。邹建华在反复多次与派出所和未成年人家长沟通后,提议不逮捕,给孩子们一个悔过的机会。

        平凡的不能再平凡

        邹建华所在的侦查监督科,13年来,科长换了五任,同事来来走走,只有他,13年没有挪窝。

        翻阅档案,54岁的邹建华所获得的荣誉寥寥无几。在侦查监督科的13年里,仅有三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以邹建华的资历和业务水平,“先进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检察官”这些荣誉对于他应该都是实至名归。

        谈起个中缘由,朱坤说,“他是个低调的人,对荣誉、名利看得很淡。”每次科里推荐先进,得知大家推选他的热情很高,邹建华总是会议一开始就抢先发言,“年轻同志工作得很努力,有很多上升空间,获得荣誉可以鼓励他们干得更好。”类似这样的话,他年年说。

        6月25日,昆明市委书记张田欣号召全市干部向邹建华学习。张田欣指出,邹建华同志爱岗敬业、用心工作、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充分体现了一名检察官的高尚品质。

        傅轶迅说,邹建华的事迹平凡而卓越,平凡得似乎每一个普通人都能做到,但他将认真工作放在第一位,13年如一日坚守侦查监督岗位,值得每个工作人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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