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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引市场骚动

  • 时间:2014-02-09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摘要]据经济之声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383方案”中提出 “已形成的小产权房按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土地出让金”。这一提法引发公众对小产权房转正的诸多猜测。有媒体报道说深圳投资客买小产权房就像买菜一样简单,半年可挣三五万。这样的情形全国各地是否都在上演?


    【核心提示】随着国研中心的383改革方案的公布,市场谈论不断,其中焦点之一就是小产权房转正的问题。小产权房问题由来已久,而本次383方案中关于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再次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么,小产权房转正会给市场带来哪些影响?小产权房转正之后,能买吗?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引市场骚动
    据经济之声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383方案”中提出 “已形成的小产权房按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土地出让金”。这一提法引发公众对小产权房转正的诸多猜测。有媒体报道说深圳投资客买小产权房就像买菜一样简单,半年可挣三五万。这样的情形全国各地是否都在上演?
    “383方案”被很多人理解为小产权房即将转正,受到这个消息的刺激,很深圳不少投资客按捺不住,开始四处搜寻性价比高的小产权房。
    宝安区一名中介徐先生形象地说:“没有买过小产权房的人觉得是冒险,买过的人再去投资就跟买菜一样。不夸张地说,近期周末找我看房的人,不比排队买苹果手机的少。”
    而小产权房的火爆也体现在价格上,深圳某楼盘去年才卖4000多一平米的房子,现在均价已经超过了6000元。
    根据国土部抽样调查,目前在北京、天津、成都、西安、武汉、南京、济南、郑州、广州、深圳等地,均有大量的小产权房。但是各地受到“383方案”的影响各不相同。
    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附近,聚集着太玉园,月亮湾晓镇、环湖小镇等好几个小产权社区。附近的中介从业人员介绍,之前门店一个月才成交30套小产权房,从10月27日到29日,三天就成交了10套。
    一位中介对记者表示,一个客户就因犹豫了一下,看中的房源当天就卖出去了,结果只能第二天多掏7万元买同户型房源。好房源更是多个买房人一起抢,一个看完后不买,立马让他走人,换下一个进来。
    在成都,小产权房的价格也是一路走高,有意购买小产权房的市民马先生表示,“和周边2-3倍的房价差相比,冒一点政策风险还是值得的,毕竟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与房价差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
    郑州的房地产中介表示,相对于北上广等大型城市来说,目前小城市影响相对较小。郑州的小产权房价格和销量并没有明显变化。
    而天津的一位购房者则表示,近期小产权和大产权房屋价格都有所上涨,但是小产权房屋的涨幅要低于大产权房屋。
    (以上转载自中国广播网)

    小产权房谈转正仍不现实
    近日,有关“小产权房”或可转正的传闻触动各方神经。传闻来自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近期首次向社会公开的一份被称为“383”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收缩政府征地范围;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有条件转正。
    此方案一出,立即引发各方热议,其中讨论最热烈的话题为:这是否意味着“小产权房”有望转正?深圳各方对此也给予了高度关注,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虽然仍是传闻,但市场早已暗流涌动:“小产权房”的销售方又找了最好的推销借口;而犹豫不决的购买者面对“有盼头”的诱惑,也开始变得躁动。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普遍对“转正”一说持否定态度,认为“小产权房”转正纯属空谈。
    “小产权房”转正传闻搅动市场
    根据地产中介提供的线索,记者昨日前往龙华民治和龙岗坂田等几处“小产权房”销售点暗访发现,无论是销售方还是购买方,目前的心态都称得上“异常兴奋”。
    在龙华民治水尾村一家地产中介,销售代理曾先生热情地向记者推介起旁边在售的一处“小产权房”。他告诉记者,这几天找他询问“小产权房”的客户很多,关心的就是“小产权房”转正的问题,“虽然目前‘小产权房’的确权没有明确说法,但现在国家已经在做此方面的工作,市场也都在热议转正问题,现在买了,说不定将来就可以转成合法的。”曾先生不停地向咨询者传达类似观点。
    记者调查发现,多数代理销售方都是通过这样的说法游说犹豫不决的购买者。在坂田,销售代理林先生直接带记者看了一处统建楼。他告诉记者,统建楼是由村委集资建设的房产,属于“小产权房”的一种,目前二期仅剩100多套尾房,购买者多数为投资客,推介的理由是“风险不大”。
    对于“小产权房”转正话题,很多置业者的确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业主觉得有了盼头;而准备购买的置业者则把这视作一个好的投资机会。
    深圳不存在“小产权房”说法
    事实上,深圳关于“小产权房”能否转正的话题讨论已久,对此,市规划国土委给出的明确说法是:“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的一种,它是指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的、以违法商品房开发为目的的违法建筑。深圳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全市原农业户口人员已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农村集体土地已转为国有。因此,我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不属于“小产权房”。
    对“小产权房”转正的传闻,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家没有明确政策出台的情况下,转正一说皆属空谈。
    市查违办有关人士表示,对符合处理政策的历史遗留存量建筑,我们将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及配套文件,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级分类,逐步解决。
    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认为,深圳此前对部分违法建筑确权发房产证,是针对本地农民,没有涉及到出售给外来人口的统建楼或集资房,这些房子各种手续都没有,违法性质较严重,“小产权房”在短期内不可能转正。要解决也要先解决村委集资建房的违法问题,然后才是购买环节的问题
    (以上内容转载自深圳特区报)

    小产权房能买吗?
    建议:尽量不买小产权房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日期的临近,有关“小产权房”的话题,也开始急剧升温,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非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小产权房建设面积达60多亿平米,相当于中国房地产业近10年来的开发总量。小产权房数量非常之大,而且已成事实,是多年来累积起来的问题。2010年,国务院日前已做出部署,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目前对于小产权房的生存问题,“打压”还是逐步“转正”还是个未知数。
    有关“小产权房”的问题,已不是好不好解决、如何解决的问题,而是必须尽快解决的难题。否则,带来的风险和隐患更大。三中全会很可能为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破题迎来契机。
    到底三中全会会在“小产权房”问题上作出怎样的部署,取得怎样的突破,需要在会议之后才能清楚。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小产权房”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不会永远“遗留”下去,而必须找到破解的办法与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从法律层面来看,“小产权房”确实存在难以突破的障碍,而且同旦草率出台相关政策,很有可能留下许多“后遗症”。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又存在许多必须破解的理由。因为,随着城市房价的节节攀升,起来越多的城市中低收入居民,选择到城郊建设“小产权房”。也就是说,拖的时间越长,解决的难度就越大。更重要的,一些城市的“有钱人”,也在想方设法到郊外建设“小产权房”,以便于改革措施出台时,能够好好地“捞一把”。
    这也意味着,有关“小产权房”的问题,已不是好不好解决、如何解决的问题,而是必须尽快解决的难题。否则,带来的风险和隐患更大。
    (以上内容转载自网络)

    小产权房的转正之路
    分步推进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据相关媒体报道,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在三中全会前,围绕“小产权房”将很难有新的措施出台。但是,专家也认为,虽然“小产权房”问题不会在短时间内解决,但是三中全会很可能为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破题迎来契机。
    事实上,虽然在政策和法律层面没有对“小产权房”的权属予以确认,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地方为了城市建设的需要,已经对“小产权房”进行了实质性的确认。也就是说,已经按照权属明确的方式,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小产权房”按照商品房予以作价。为什么近年来城郊居民建“小产权房”的热情大增,很大程度上,也与实际“认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如此一来,如果新的政策不能对“小产权房”的事实权属予以确认,将有可能引发“小产权房”所有者的不满,并有可能引发许多社会矛盾。
    据悉,按照国土资源部的不完全统计,到2007年,全国的“小产权房”面积已累计高达66亿平方米。显然,目前的“小产权房”面积,肯定远高于这个数目。这也意味着,“小产权房”已成为全社会居民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没有办法再在改革过程中继续回避和拖延这个难题。
    那么,到底应当如何破解这一矛盾,并在解决过程中不引发严重的社会矛盾呢?笔者认为,应当分步推进、逐步解决。
    首先,要对全国的“小产权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搞清楚到底有多少“小产权房”。在此基础上,对“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分析。如自住的、投资的、炒作的等。特别是对自住“小产权房”,必须做好严格的统计和核定工作,避免在解决时产生矛盾。
    第二,要对“小产权房”的建设时间作出准确认定,特别是2008年在新一轮房价上涨以后建设的“小产权房”,必须进行准确认定。因为,这一阶段投资“小产权房”的情况比较严重。如果是投资,在处理过程中绝对不能开口子。
    第三,制定分步推进的办法和措施。原则上,对自住的“小产权房”,特别是2008年以前形成的“小产权房”,应当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具体实施步骤是,先通过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费用,使其具备保障房资格,并明确可以上市最短期限,如5年、8年等。一旦通过正式上市,将可以给予全面确权。而对其他“小产权房”,则严格按照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费用。特别是在城市已经拥有多套住房的投资者、炒房者,还要加收滞纳金等。否则,予以没收,作为公租房进行出租或转让。
    第四,从政策出台之日起,严禁新“小产权房”。一经发现,按违章搭建坚决予以拆除,且处以相应罚款。
    总之,“小产权房”的问题,还是要尽快制定解决方案,避免矛盾和问题的进一步累积,造成处理的难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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