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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半中小险企营销员流失 保险业深陷人才荒

  • 时间:2014-06-10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铁打的保险公司,流水的营销员。作为保险业安身立命的主渠道,营销员渠道(又称“个险渠道”)近年来深陷“增员、留存”两难窘境,并由此导致了保费收入的增长乏力。

    上至监管部门,下至保险公司,都在急寻“人才流失”解决之道。上海证券报昨日从权威渠道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深入推动减轻营销员税负专项工作,以解决困扰行业已久的“营销员双重纳税”难题。

    近半中小险企营销员流失

    从保险股去年年报中的数据来看,截至2013年末,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的个人寿险营销员数量分别为55.7万、28.6万,同比分别增长8.6%、4.4%。

    然而,个案并不能掩盖全行业所面临的困境。对于增员难,多家寿险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并不讳言:这已经不是一家公司所面临的问题。根据一家保险公司相关人士提供给本报记者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末,在国内50多家中小寿险公司中,近半公司的营销员规模较去年年末出现下滑。

    事实上,除近年来明显呈现的增员难问题,营销员的流失率也一直困扰着各寿险公司。据一份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保险营销员一年留存率仅为30%,两年留存率则不足15%。来来往往的新人不在少数,一年到头却留不住几个人。这也直接令多家寿险公司在某些区域关停了营销员渠道。

    业内人士认为,劳动力结构变化和佣金收入吸引力不升反降是保险营销员流失的主要原因。一直以来,国内保险公司营销员队伍扩张方式粗放,主要依靠人情保单市场增员和业务拓展,收入水平缺乏竞争力,难以吸引到高素质的人才。

    另一个关键原因则是,保险营销员双重纳税和社保缺失的问题。

    “双重纳税”问题有望化解

    所谓“双重纳税”,具体是指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由于保险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而非劳动雇佣合同,因此保险营销员被视作为非企业雇员,视同其他行业的个人和法人销售代理商,对营销员的佣金同时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保险营销员粗略计算后发现,其税收负担约为普通人相等收入下的两至三倍。

    在业内人士看来,保险营销员双重纳税是不合理的。这是因为,对营销员征收营业税,不仅与保险公司缴纳的营业税重复,而且营销员的佣金收入实际为其个人提供劳动服务所得,征收营业税不仅不合理,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据了解,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对营销员征收营业税。

    据知情人士透露,通过前期调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各寿险公司在营销员税负问题方面反映强烈,为依法维护营销员正当权益,为300多万保险营销员争取切身利益,今年保险行业协会将深入推动减轻营销员税负专项工作。

    “目前保险行业协会正在向寿险公司了解各家的营销员税负数据情况,之后将出具一份《关于减轻保险营销员税负的报告》,呈报给保险和税务主管部门。”上述人士透露。(黄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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