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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个人贷款上限至30万元

  • 时间:2011-10-28 新闻来源: 现代快报
  • 买房人的好消息来了!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从下周一开始,南京公积金贷款将恢复最高可贷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将由现在的20万元/人、40万元/户,恢复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这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20万元。与额度恢复同步的,是公积金二次贷款政策的有条件恢复:家庭已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在全部还清贷款并卖出唯一住房后,再次购房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首付不得低于6成,贷款利率是公积金基准利率的1.1倍。

    □快报记者 马乐乐

    盘点

    南京公积金政策有过多轮调整

    南京市公积金政策自2007年至今已经历了多轮调整。

    ●2007年9月到2008年2月间,再次申请购房的家庭一律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款系数只有0.2;

    ●2008年2月之后,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所放松,最高额度从15万/人调整到20万/人,并且取消了单身公寓不可贷公积金的政策;

    ●2008年11月,公积金政策再度调整,额度上限由20万/人、40万/户提升到30万/人、60万/户;09年伊始,政府继续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取消了公积金二次贷款首付四成的限制,并且夫妻还清公积金之后再贷视为首贷。

    ●2009年10月10日起,公积金政策又调整: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由0.45调整为0.3。与此同时,对所购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上的,以及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额度为可贷额度的50%,即从原来的30万降至15万。

    ●2010年2月22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规定自23日起,降低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20万元/人、夫妻双方40万元/户。同时暂停发放二次(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1年10月21日,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从10月24日开始,南京公积金贷款将恢复最高可贷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将由现在的20万元/人、40万元/户,恢复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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