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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平:三次进京编民法

  • 时间:2016-04-06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人物简介

    金平,1922年生,安徽金寨人,西南政法大学资深法学教授,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从1954年起,先后三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法起草工作,是我国唯一健在的第一次民法典起草专家组成员,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飞抵重庆,3月中旬的南方春意已浓。

    距离江北机场不远的地方,坐落着法学的西南重镇——西南政法大学如今的新址。在那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二级大法官张文显教授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二级大法官江必新,正在接受重庆金平法学教育基金会颁发的“金平法学成就奖”。

    金平,这个被冠之于荣誉之前的名字,就是记者此行要专门寻访的主人公。

    作为我国唯一仍健在的第一次民法典起草专家组成员,他被人称为“当代民法史的活化石”。

    两年前,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编纂民法典。而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面对首场人大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对民法典编纂进程的追问,发言人傅莹明确表示,将在今年内提交审议民法总则,预示着民法典编纂即将获得实质性的进展。

    对于熟悉我国民法典命运的人来说,都知道其在立法过程中所经历的几起几落。许多人以为民法典的编纂进程,只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可是,金平的人生将告诉你一个不同的故事。

    民法典的编纂几乎与宪法同步

    1922年,金平生于大别山深处的安徽省金寨县。自幼家境贫寒,虽然成长于兵荒马乱的岁月里,放过牛、拾过粪的金平,还是凭着读书的拼劲和天生的聪颖,考进了当时位于安庆的安徽大学法律系。1949年,金平入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军事政治大学学习,结业后随军南下,还在云南曲靖做过法院院长。1954年来到位于重庆的西南政法学院任教。

    1954年,“五四宪法”——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诞生。金平说,当时全社会都充盈着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气氛,于是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决定成立两部法律——民法与刑法的起草小组,“民法典的起草几乎与宪法颁布是同时的”。

    当年民法起草小组的人员组成有“几个结合”:人大常委会自身的干部、从实际司法部门和有关经济部门抽调的干部,以及来自全国各大政法院系的专家学者。金平与西南政法学院的同事杨怀英一道,被选中参加了这个小组,于是在1955年来到了北京。

    “我们工作的地点就在中南海里面,挨着当时周总理办公的地方。”金平回忆说,他在中南海里为民法的起草一直工作到1957年,起草小组终于拟出了新中国民法典的第一稿。

    遗憾的是,由于第一次起草出的试拟稿并未铅印成册,后来又经过历次的政治运动的冲击,这些手稿大多已经遗失。金平如今手上保留着一部分,他在“文革”之后经过多方联络,搜集当年参与过第一次民法起草的人手上残存的文件,大致拼凑出了第一稿的原貌。

    金平向记者展示这些珍贵的历史资料时说,那时起草的民法典分总则和分则,“根据我所见资料所做出的统计,第一次民法典起草应该有443条。”

    两次极左思潮干扰,民法典功败垂成

    试拟稿成稿之后,起草小组立马动身前往全国各地征求意见。

    “分成了几个小组,分赴华东、西南、西北、东北,留在北京的则随时都可以征求意见。”金平回忆说,当时他被分配到前往东北的工作组。

    那时整个小组的工作热情很高,金平至今都记得很清楚,那是1957年4月11日,他抵达辽宁沈阳时,还遍地覆盖着皑皑的积雪。从4月到7月,金平跑遍了整个东北。然而,此时的北京,一场政治运动却正在酝酿。

    “当时我在哈尔滨,但是忽然听说‘反右’开始了,我接到通知说现在阶级斗争很紧张,要求工作小组都返回北京。”金平说,当他回到北京时,“反右”运动已经进入到了高潮,“领导说,整风‘反右’运动是当前最紧要的工作,因此民法起草工作要暂停。”

    这次“暂停”没有再恢复,随着民法起草小组中各个单位来的人从中南海返回了各自单位,第一次民法典的起草就此搁置。

    中间经过了“反右”扩大化、“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极左的思潮稍有消退,到了1961年民法起草小组又准备开始重新搭班子。后来金平也再次回到了北京,参加民法起草小组,而这次办公地点选择在了人民大会堂。

    “从1962年到1965年,这期间进行了第二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金平拿出了当时已经铅印成册的法典草案,记者看到,这次起草出的法律条文缩减到了262条。

    金平说,1964年刚起草完成征求意见稿后,起草小组再次准备到几个重点的省份去征求意见,“介绍信都开了,可是当时‘四人帮’已经在开始煽动极左的社会情绪,结果政治运动又一次压倒一切。”

    1965年元旦,金平返回重庆,“当时已到了‘文革’的前夕,全社会的政治气氛一天比一天紧张,哪还有可能去考虑立法?”因此,金平没能再回北京,民法典的编纂又被搁浅,这一搁便遥遥无期。

    “这一次民法典一定能够立出来!”

    1979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法制的重要性再次被人们所认识。百废待兴,人们的社会生活开始呈现欣欣向荣的蓬勃朝气。

    1980年,时隔十几年之后,金平一生的民法典之路再次通向了北京——民法典起草小组被恢复,工作地点则转移到了北京西城区的后库。

    “这次的政治气氛非常好。”没多久,到了1980年7月份起草小组就拿出了一个草稿,共501条,“有了前两次起草的基础,这一次起草工作相当顺利。”不过这一次民法典依然没能出台,这是为什么?

    一部好的法典不可能脱离时代一味好高骛远,只有与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才能发挥好其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金平说,当时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已经开始活跃起来。因此,尽管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成熟,但是新生的市场经济活动又亟须一部相关的民事法律。

    “所以,我们国家就先立一个民法通则。”金平谈起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时评价说,“这是个纲领性的法律,原则上比较全面,内容上又不是很具体。总的来说,这三次民法典虽然没立出来,但为未来民法典的起草积累了很多宝贵的资料。”

    如今已经94岁的金平,依然精神矍铄,谈起这几年来民法典的呼之欲出,有说不出的兴奋与宽慰。

    金平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我国法治建设是一个伟大的转折,一个执政党如此重视法治,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加之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市场经济已经相当发达,高度融入全球经济的中国时刻需要与世界打交道;而法律领域也已经人才济济,水平较他们那个时代有了巨大的提高,“这一次民法典一定能够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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